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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徐白卉2023-12-19 11:22:51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山东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和最新消息汇总,供考生参考。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国家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山东自考政策

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置在指定位置;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

(三)在测试开始信号发出前回答问题或在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回答问题;

(四)考试时偷看、耳语、交换信号或手势;

(五)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嘈杂、吸烟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考试期间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

有上述考试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山东省自学考试免试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豁免自学公共英语考试(一)

1、英语(专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以上证书。

3、有国语英语(PETS)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豁免自学公共英语考试(二)

1、英语(专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生。

2、获得大学外语国家四级以上证书。

3、国家英语(PETS)3级及以上证书。

三、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非计算机专业免试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计算机应用、计算机信息(专精、大学本科)专业毕业生。

2、拥有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组织自学考试制度“国家计算机应用技术(NIT)”考试中的模块之一。

山东省青岛市自学毕业办理补充通知

一、每个登记点必须在指定时间(12月亮1几天之前)将考生毕业材料提交至市招考办公室自学考试室。严格审核毕业材料,做好服务,有特殊情况的考生请耐心解释,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二、任何需要本科文凭的考试,需要专家证书,未取得专科证书的考生不得申请自学本科毕业证书。

三、指导考生使用新卡填写毕业生信息(旧卡无效)。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感谢大家的阅读。如果你想了解更多自学知识,请关注学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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