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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自考《法学概论》重要考点笔记整理

徐白卉2023-07-12 10:57:26

今年自学考试4月和10月举行,考试时间临近,大家保持冷静,再过一遍知识点。以下是为大家准备的法律入门自考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2年自考《法学概论》重要考点笔记整理

2022自查《法律概论》重要的测试笔记

第一章 一般法律原则

第一季度 法律的起源

1 、法律的社会起源

规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由于阶级和国家的出现。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到两个决定因素的影响: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 、合法生产的一般规律

(1)法律与国家;

(2)从习惯到习惯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3)从个别调整到整体调整不断上升;

(4)从右边、义务与权利的统一、严格划分职责;

(5)来自法律和宗教、从道德的统一到法律的相对独立地位。

第二季度 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最本质的属性)

2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行为准则;

(2)法律是国家制定或承认的规范;

(3)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障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普遍具有约束力的规范。

3 、法律职能(政治和社会职能)

第三季度 法律的来源和分类

1 、法律渊源:指用于表达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2 、法律来源的类型:

(1)法令(2)判例法(3)习惯法(4)引文(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分类

(1)按法律的产生方法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定形式的法律文件,规范性文件。法令。

不成文法:国家机构认可的手段,无书面形式的习惯。习惯法。

(2)根据法律的内容、制定的有效性和程序分为基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律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它是从实际内容规定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程序法:实现实体权利和义务的程序法。

(4)空间效应依法、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普遍适用于一国境内所有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的,法律在被废除之前一直有效。

特别法:仅在一个国家的特定地区或仅针对特定主题,特别法。

(5)法律规定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来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7)法律:

大陆法系:指的是欧洲大陆的罗马法,经过1804年《法国民法典》以国家法律为代表,因此,大陆法系也称为罗马法系或大陆法系。

英国法:指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以及沿袭英国法律传统的各国法律。普通法系。

第四季度 法律的历史类型

1 、法律史类型:所有具有相同经济基础和等级的法律都将,同一历史类型的法律。

2 、奴隶制法:

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生产资料和奴隶的完全占有。

特征:(1)严格捍卫奴隶主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

(2)公开肯定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

(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手段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

(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3 、封建法:

经济基础:封建主阶级拥有大部分土地,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特征:(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

(2)公开规定的封建阶级特权。

(3)以残酷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4 、资产阶级法:

经济基础: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当无产阶级被剥夺了生产资料时,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维护整个社会的生存。

特征:(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合同自由的确认。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确认法治。

5 、社会主义法:

第五节 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 、法律和社会经济基础知识

(1)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2)法律对经济基础做出反应

2 、法律和政治

3 、法律与道德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

第一季度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1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1)制定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制定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要求。

(3)建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 、社会主义法律生成的一般规律:

第二季度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1、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

(1)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2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

3 、社会主义规律和客观规律

4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中的作用: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2>镇压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抵抗破坏,对敌人实行独裁

(2)社会主义法在经济学中的作用:

<1>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奠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4)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事务中的作用

第三季度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1 、制定社会主义法律: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的活动。

(1)制定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

(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涉及制定新法律,还包括修改和废除过时的法律;

(4)制定社会主义法律,其本质是把人民意志提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2 、基本原则:

(1)从实际出发;

(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原则与灵活性相结合;

(4)维护法律稳定、连续性和及时性、浪费、合并的。

3 、既定程序:

(1)提出法律法案;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3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由来: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条例(6)地方法规和地方法规(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 )特别行政区法律(9 )经济特区单独的经济法规

(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实践。

4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它反映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承认并以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则。

结构:适用条件、行为守则(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5 、类型

(1)根据法律本身的性质,禁止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授权规范。

(2)法律规范中所包含的行为准则的确定程序,确定性规范、认可规范、适用规格。

6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

系统方法:(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

7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现行各法律部门的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第四季度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

1 、社会主义法治: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有两种实现方式:(1)法律的适用(2)遵守法律。

2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1)概念:通常称为执法,指被授予特殊权力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

实现特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活动。

(2)特征:<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特殊权力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名义行事

<2>此类活动必须严格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实现法律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

(3)一般要求:正确的、合法的、及时

(4)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3 、遵守社会主义法律:

(1)概念:所有国家机关、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遵守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守法。

4 、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法律在哪里、什么时候,对谁有约束力,包括法律的空间效应、随时间推移的有效性和针对人员的有效性。

(1)空间效果:(1)时间效率:(2)对人的影响:

5 、社会主义法解释:指对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条件的解释。

(1)按解释主题分类: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的)、非正式解释。

(2)从解释的延伸分类:扩展说明、极限解释、字面解释。

(3)按解释方法分类: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阐释与系统阐释。

6 、违规行为及法律制裁:

(1)犯法:违反法律,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要求:<1>非法物体<2>违法的客观要件<3>非法主题<4>主观违法要件

(2)法律责任:指因违法行为造成的依法应当承担的强制责任。

被分成:刑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3)法律正义化:具体国家机关对应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依法采取强制纪律措施。

被分成:刑事制裁、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7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1)概念:是指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规范的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特征:<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意识形态关系(意志关系);

<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规范的社会关系;

<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通过人民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表现的。

(1)结构:<1>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客体:

<3>法律关系的内容:

(4)法律事实:那些产生法律关系的、变更及消除情况,法律事实。

分类:<1>事件 <2>行为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

一、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制定的法律和制度,是立法、执法、守法与执法监督相统一,核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要求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建立和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地位和社会主义建设所必需的法制秩序。

基本要求:有法律可循,有法律可循、执法必须严格、因违法而被起诉。

社会主义民主:人民民主,这意味着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国家制度。

优势:1)社会主义民主是最广大人民享有的民主;

2)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极其广泛;

3)社会主义民主有物质保障。

二、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证。

社会主义法制意识: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认知,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评价人们行为的合法性,还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和修养等。

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影响。

(2)对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的影响。

(3)对清算法律意识的影响。

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宪法和法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治国理政,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确保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实现小学生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合法化,让这个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更替而改变,不因领导者的看法和注意力的变化而改变。

必要性和重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出路,认识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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